如果在
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
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
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
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
结婚证、房屋两证、
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
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房产证更名流程之二
赠予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以下是赠予的两种情况: 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
借款合同》中的
借款人和
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
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
个人所得税、
契税等费用(
直系亲属间
赠与房产,
免征营业税)。 赠与手续 受赠房屋需提交
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
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
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办理公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
产权证。 (3)相关
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
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
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
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