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承担
有限责任,一个承担
无限责任. 1.普通
合伙企业的
出资人不得在
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
利润分配给部分
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而
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2.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4.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
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