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在
继承法的规定里面,女儿嫁还有
继承权吗’的回答,希望采纳 继承权男女平等,和是否出嫁无关。 一、
继承的方式有两种: 1、立有
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2、没有
立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也可以协商,在
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
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二、
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
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
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
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可以有以下
处理方式: (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
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 (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三、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
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