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个文件,自2004年1施行。该条例是为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于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条例》的颁布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2、《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
3、《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时制度、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规相继出台,在劳动保障领域初步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局面。但要做到有法必依,就必须有强有力的监察执法保障,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实施效果。
4、《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