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由用人单位考虑职工意愿,根据生产经营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对职工意愿只是考虑,保障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是决定因素,没有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怎么保障
劳动者的休假权?国务院《职工
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
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
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
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