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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受贿罪退赃要如何认定

行贿受贿罪退赃要如何认定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2-26 09:50:01 已帮助19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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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受贿罪退赃要如何认定
行贿受贿罪退赃要分以下情况予以认定:

1、如果是行为人受贿成功过后,出于其他原因,将赃款退回,不影响定罪,行贿人与受贿人都构成犯罪,但会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2、如果受贿人并没有受贿的意思,只是暂时将赃物收下,并及时退还,则不构成犯罪,但行贿人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条

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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