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从100元到4000元分13个档次 1、选择缴费档次100元,每人每年补贴45元; 2、选择缴费档次200元,每人每年补贴50元; 3、选择缴费档次300元,每人每年补贴55元; 4、选择缴费档次400元,每人每年补贴60元; 5、选择缴费档次500元,每人每年补贴70元; 6、选择缴费档次700元,每人每年补贴75元; 7、选择缴费档次1000元、1500元、2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85元; 8、选择缴费档次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
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 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3、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
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
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