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局在比较银行旅行社质量
保证金存储承诺和服务方案的基础上,在省旅游局推荐的4家银行中重点推荐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作为我市旅行社质量
保证金的存储银行。三、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
实施细则》的规定,可选择一家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并在存入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存储办法可按本通知的要求办理,确保我市旅行社经营和旅行社监督管理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应当提交符合《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13条规定的承诺。按照国家旅游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签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与旅行社共同签署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并由旅行社提交市旅游局备案。六、申请设立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执行、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现将我市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向市旅游局提交存入。根据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的通知精神,指定作为旅行社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商业银行、根据国家和省旅游局《关于暂退部分保证金支持旅行社渡过金融危机冲击难关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我省暂退60%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至2010年12月31日的规定:一。附件:1、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从今年5月1日起各旅行社,此次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存储按照国家旅游局“老社老办法、新社新办法”的原则,即2008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旅行社存入8万元保证金(其中4万由市旅游局直接转到指定银行);2009年以后批准的旅行社足额存入20万元保证金。五、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再收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二、为方便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存储和监管,根据我市旅行社分布的现状: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的有关规定,规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存取,以及旅行社与银行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签署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由银行提供
担保的要提交《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函》,此项工作在10月31日前办理完毕、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
承诺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