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事业局分为局办公区和六个城区管理部门: (一)局办公区 主要负责单位职工及档案托管人员的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业务;按月领取
伤残津贴、生活
护理费、
抚恤金的1—4级
工伤人员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资格验证业务;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
工伤保险管理申报业务;失业人员培训管理业务;未能在定点
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的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申报业务;关闭破产改制企业、
被征地农民等参保,
社保关系转移等业务。 (二)各城区管理部 南宁社会保险事业局主要负责无视同
缴费年限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
养老金申领业务,参保人员死亡或出国定居
养老保险保险待遇一次性结算业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伤(亡)人员
医疗费用报销、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业务;各类参保单位的非定期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各类参保单位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申领、停领、续发、退费、转移等业务。各类参保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缴费基数申报、缴费核定、接续缴费、补缴、退费、社保关系转移,社保卡申办、补办、挂失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