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的赡养义务。因此,从法律上讲,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但是《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因此,夫妻一方有协助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说,女婿对岳父母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但对赡养岳父母有协助的义务,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