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是被告、被反诉人、被
上诉人、被
申诉人针对
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
申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也就是说,答辩状也是
当事人为自己一种辩解方式,其内容应该有提出自己所辩解的
证据主张。属于一种举证程序。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