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
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
刑法的规定构成
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
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
犯罪事实,或者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
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以上就是关于派出所
立案条件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