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疲劳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疲劳时,会造成行车中反应迟钝、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路面交通情况并采取准确的驾驶操控措施,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疲劳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疲劳时,会造成行车中反应迟钝、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路面交通情况并采取准确的驾驶操控措施,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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