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期间,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后,如果案件没有撤销,那就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再由检察院向法院
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审判,最后执行。 如果在
取保候审的一年期限内,公安机关还没有
证据证明
犯罪,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如果在此期限内,侦查得到相关有罪证据,会按照以上程序走。 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第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