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
购房合同有哪些风险1、合同中的“
阴阳合同”法律责任不容忽视签订“阴阳合同”通常的操作方式是签订一份总房价较低的合同,作为办理
过户手续之用的“阳合同”,同时签订一份反映真实成交价格的“阴合同”。签订“
主合同”和“
补充合同”的操作方式更为简便,买卖双方只签订一份价格
虚假的
买卖合同用来办理过户手续之用,真实的成交价格则通过签订
补充协议的方式来约定。这样的合同实质上是以“避税”的幌子来掩盖
违法的真实目的,一旦被查出,不但要补足应缴的税款,而且还面临高额罚款。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做低房价表面上看是省钱了,实则是法律陷阱,一旦落入,烦恼无穷。2、假收入证明不可信,做高房价不可取从各个银行对于
购房贷款的审批要求上看,月还款额需要匹配的收入证明,比如月收入是月还款额的一倍。一些
购房者的收入可能无法达到银行的要求,于是只能做假的收入证明用于购房贷款。而提供假收入证明一旦被银行查出,就可能进入不良信用黑名单,不但该次贷款无法通过审批,而且也会成为今后贷款的障碍。所以,购房贷款时应该先咨询贷款银行,量力而为,勿让假收入证明成为影响交易的陷阱。3、当初承诺不可靠,看房背后有玄机相比
逃税而做低房价,有的购房者还会故意和上家串通做高房价,方法基本和做低房价类似,其目的是为了获更高额房贷。做高房价的行为有违银行房贷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银行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后认为实际价值并没有
合同价高,购房者也可能无法贷到预期的贷款,容易引发交易双方
纠纷。4、合同最好当面签,留下“空格”隐患多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会作出一些口头承诺,如
保证购房者能够获得一定数额的贷款等,而中介作为专业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
居间机构,往往都会得到购房者的信任。但是中介的这些承诺并不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也没有任何责任可言,一旦承诺无法实现,承担责任的还是购房方。因此,在签约之前,一定要对房产情况及自身经济实力和贷款能力有个清醒的认识,不能听信中介的口头承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二、签订购房合同应防范哪些风险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购买方首先要做的一定是先看房,看房满意后再作出购买决定。此时要注意看房单上也有玄机。有的看房单甚至会约定看房后,只要最终看房人购买了该套房屋,无论是否通过该中介达成交易,都要承担相当于
中介费或一
定金额的
违约金。因此,签订“看房单”和签订
居间协议时,一定要先看清具体的内容,不能想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