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各位律师:<br>我于零七年十月在某公司开大客车(临时工)时出事故,当时医疗费七千多元(我付)出院后赔偿一万元(公司付)。后因受惊吓故辞职,现已过去一年多保险公司仍未赔偿,去保险公司查询对方以检查项目太多为由称病房和门诊只能报一方,当时公司办的是交强险,八千元内是应该全额赔偿吗?保险公司最长能拖多长时间?我进公司时交三万元压金什么时候能要回来?
作为劳动者,单位是不能收取任何押金的.对于你在工作中因为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单位的损失,单位在赔偿后可以向你追偿.在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交强险的医疗费用最高赔偿8000元.如果需要律师帮助,可以和我们联系:1351256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