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入职后和公司签了合同,公司以当天无法盖章为由没有给我合同。现在已经入职两个月,还没有拿到合同,而且工资一直拖欠。现在要求签管培生协议,说四个月的试用期是作为培训,要求我们培训结束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而我们实际上的培训是到公司在南京的一家分公司,领导给培训了几天,然后是在岗位实岗培训。这个协议合法吗?我们可以签吗?
公司培训的员工签订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