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和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情况只有四种:
1、双方协商一致调岗;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调岗;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调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调岗。
双方未能就变更工作岗位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可以调岗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后,即以劳动者未到新岗位报道工作旷工为由,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