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
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
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
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
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对于
离婚起诉状递交给哪个法院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