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时,不需要“
遗嘱公证”,而是需要“
继承权公证书”,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是不同的概念。
继承过户前应先到
公证处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有
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
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
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
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
继承人的
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遗产继承的时效限制: 第一,对
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
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
纠纷提
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