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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权益盈余公积

其他股东权益盈余公积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2024-02-19 20:22:04 已帮助26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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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是多少呢?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比例呢?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中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故任意公积金根据股东会决议提取,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款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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