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如果员工当初签订合同是用公司公章的话,那么解除合同当然还是得用公司公章。如果员工当初签订合同是劳动人事部门的章,那么解除当然用劳动人事部门的章也是有效的。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盖人事专用章是有法律效应的,不一定非要盖公司公章和劳动局公章。一般都是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盖章的,并具有法律效应,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要入离职员工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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