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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优惠政策

企业改制优惠政策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2024-02-23 23:39:15 已帮助25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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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优惠政策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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