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银行
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提供
担保,签订
担保合同,一般的担保合同都是有效的,只有很少的
担保合同无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公司
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公司董事、经理违反《
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
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
欺诈、
胁迫、
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指出,
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
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
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三)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
合同无效。《担保法解》规定,以法律、
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四)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
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
债务提供担保的; 4、主
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
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
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