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年休假年休假是指法律
法规规定的,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职工的休假权。按职工累计
工作年限计算,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
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考虑职工意愿,根据生产经营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
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
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
日工资收入的300%(其中包含正常上班期间工资)支付
年休假工资报酬。二、企业
年假企业年假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企业自行决定的按年计算的,给予职工的休假福利。企业可以给予这项福利,也可以不给。放假办法由企业自主决定,通常是结合我国人民传统节日——春节,在
法定休假日和调休的基础上,延长放假时间。《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
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职工
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
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
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