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定义: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3步法”应税收入与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计提基数的关系表“3做2不做”:(1)可以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营业收入(包括:①主营业务收入、②其他业务收入、③视同销售收入(2)不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⑴
营业外收入、⑵投资收益对从事
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
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收益),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长期待摊费用)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