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中所得税
清算方如下: 第一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公司所得税清算处理的具体内容: 1、公司的全部资产(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并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债权清理、
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3、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的所得; 5、所得税; 6、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第二步、确定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 通常企业终止生产经营的开始清算之日一般为以下日期之一: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
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