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妻子出轨被威胁写欠条

妻子出轨被威胁写欠条

妻子出轨被威胁写欠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3 08:59:34 已帮助352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被威胁写欠条怎么办
那么欠条就是无效的欠条了。
根据我国《民法》与《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具备合同要件(适格当事人、确定标的、权利义务关系、签字盖章按手印)、双方意思表示有效、不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借条、欠条等)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我国《民法》与《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③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⑤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⑥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⑦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⑧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