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以下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办理变更即可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
复印件。 3.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
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
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
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
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
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
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
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
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7.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