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需要证明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第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情况,只有达到了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才能构成犯罪;
第二,有入室并实施盗窃的行为;
第三,有盗窃的赃物;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