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3)门诊
病历(
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加盖
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5)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参保人
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9)在职员工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