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
深圳社保和
杭州社保怎么转的相关问题,是有一定规定的。 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
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外地户籍参保人
退休前未达到最低
缴费年限的,离开本市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
户籍地。如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养老保险关系。根据《深圳市社会
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 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离开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终结本市医疗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转入
户籍所在地的
社会保险机构;余额无法转移的,一次性发还给本人。 用人单位在特区内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特区内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结算社会保险金及退(转)保业务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