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
定金双倍返还首先就要确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具有定金的性质。《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条分别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
书面形式约定。此条款通常也被称作“
定金罚则”。按照《担保法》的上述规定,只有双方明确约定以“定金”形式作为债权担保方式,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的才适用定金罚则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在合同中明确月懂了投标保证金是定金,那么投标保证金就能适用定金双倍返还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