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
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
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政策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第六条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