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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结果再次鉴定结果不一样

司法鉴定结果再次鉴定结果不一样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24-02-26 22:47:55 已帮助50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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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结果与再次鉴定结果不一样该怎么办
一、司法鉴定结果与再次鉴定结果不一样的原因由于检材的不同、鉴定方法的不同以及鉴定专家认识上的差异,重新鉴定结果往往会与第一次鉴定意见有所差别。二、两次鉴定结果差异较大,申请再次鉴定应该注意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由申请方承担;再次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能力鉴定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2、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3、等到A起诉时,如果超过1年就不能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4、A身体有没有损害,还是鉴定说了算,不必担心然后做鉴定。5、法院是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不是一回事,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重新鉴定后出现对原被告一方不利的结果也在所难免。至于哪一个鉴定意见更准确,要通过质证机制进行认定。法律规定司法鉴定委托人对检材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建议由当事人双方对检材共同认可后,再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避免和减少当事人双方对鉴定意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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