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钱锋律师:<br>公安机关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痕迹检验”:轿车车头与自行车右侧有明显装机痕迹。该起事故经过:机动车自东向西行驶,道路中间白色虚线,非机动车自西向东在路南侧与人聊天,非机动车驾驶人突然骑自行车横穿路北侧,该路段是直路无其他路口,造成机动车右引擎盖和右玻璃损坏,伤者当场昏迷,因抢救伤者没有保护现场和标注,把患者抬到车里送往医院,机动车驾驶人打了报警电话,负责该镇交警中队与机动车驾驶人联系,驾驶人把事故经过陈述给对方。送到医院,医院要求缴住院费用,驾驶人去借钱给伤者缴纳费用,交警中队来到医院没有联系上驾驶人,第二天早驾驶人才去做询问记录。该驾驶人的车辆刹车痕迹有超过白色虚线,有1米。该道路是乡镇公路有10米多宽。该伤者昏迷12天,医院鉴定为脑挫伤,右胳膊断裂,右腿粉碎性骨折,医生说苏醒的机率很大。医院费用一直是机动车方给予垫付的。机动车方已经借钱垫付医药费5万多元,实在承受不了,与其伤者家属协商后,伤者家属说人是你撞的费用就该你掏。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请问:此事故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各应承担多少责任呢?谢谢。
事故认定一是根据你的陈述,另一方面也是最为重要的,是根据证据.关键本案中法律事实是什么?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可能不一致.其次,你的车辆是否有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这是很重要.最后\如果你对于事故责任划分有自己看法的,医疗费用可以支付大部或部分.如果需要可以和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