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申请公租房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
居住证》和连续缴纳
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
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申请公租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
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
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