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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对社会单位集体户人员,按照一人(或一户)编一号的原则分别立户,发放《户口簿》,新生婴儿可自愿随父随母的原则登记入户,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和正常入户是一样的。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集体户口,则小孩户口必须随其入户。
因小孩入学实行“三对口”政策,集体户口只能由教委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随机安排就读,所以建议若已在重庆购房的,待接房并实际居住后将户口迁入购房所在地,小孩户口再随父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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