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临时居住证办理指南办理机构: 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居住登记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点),具体承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海市
居住证》的申请受理、登记和发放。 对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材料齐全的,受理点收取押金、拍照后,当场发给《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点击查看:上海各区县社区服务中心地址电话一览 临时居住证可以随到随办,制成IC卡形式,所有的个人资料将全市联网办理资料: (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所需材料) 来沪人员办理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二)居民
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三)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
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办理费用: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须交付IC卡押金(25元)。来沪人员离开本市时应到居住地受理点,凭原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退证手续,交还原卡,受理点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