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
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
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
法规范经营; 4、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1条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