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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迟延交付的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包括了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而其中的分期付款其实也就是比较常见的方式,这是指购房者在支付了首付之后,剩余的房款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日后就按照约定每个月偿还银行的贷款。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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