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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技术委托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


根据2001年起实施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⑴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⑵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⑶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的判定: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专门规定了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⑴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⑵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⑶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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