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要求 1.认为海关的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有权
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
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后,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海关以原法人、组织作为
当事人予以
行政处罚并且以承受其
权利义务的法人、组织作为
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