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婚姻实际是男女双方互相争夺家庭主导权的拉锯战,夫妻为了避免以后出现矛盾而约定各种协议,包括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但是有时约定的协议是白费的。因此只有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无效情形,才能在避免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失去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财产。
综上所述,一般在法律看来已经没有任何的公平可言的协议都是无效的,尽管是由双方出于当时的自愿也不能让协议正常的生效而损害了任何一方的合法利益,因为当时的认可也会出现反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