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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的强奸案现在能立案么

十五年前的强奸案现在能立案么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2-25 00:09:45 已帮助44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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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立案条件有哪些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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