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应当根据权利人与死者关系的远近以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并考虑各自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分配。那么,具体死亡赔偿金配偶和子女如何分配,根据我国《
侵权责任法》第16条和《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8条中规定,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死亡的,
赔偿义务人应当
赔偿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
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首先,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根据我国《
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系公民死亡后,由赔偿义务人依法赔付的费用,故死亡赔偿金不应认定为死者的遗产。 其次,死亡赔偿金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给付时,夫妻关系已终结。 最后,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公民由于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
赔偿金,是义务人对受害人
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是死者死亡之后才产生的,具有经济补偿和
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故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