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自己手写的遗嘱是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如果满足我国的法律法规上面规定的一般条件,那么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对于自书遗嘱产生法律效力的有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这几个方面:
1.自书遗嘱上面的全部有关于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由遗嘱人自己亲手来写下的。
自书遗嘱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自己来书写的遗嘱,所以说必须是通过当事人自己的亲手来书写,也就是说,自书遗嘱是不可以给他人来代笔的,或者是使用其他一些工具,或者是复印工具等等来进行遗嘱的也是不可以的。自书遗嘱只可以是想要立遗嘱的当事人通过自己用笔来将自己遗嘱的意思给亲自记录下来,非常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当事人在书写字书遗嘱的时候不可以使用一些可以修改的笔来书写,比如说铅笔或者是其他可以修改的笔,因为遗嘱一经确立,是不可以通过后期自行涂改的,如果自行涂改已经确立好的遗嘱,那么遗嘱的效力就会失去。
2.自书遗嘱上面有关于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立遗嘱的当事人要在遗嘱上面清楚地表达出来。
这一点的意思也就是说,立遗嘱的当事人要在自己的自书遗嘱上面作出关于财产如何分配的正式意思的表达,由此看来,这一点很关键的两个字就是正式,自书遗嘱必须要正式制作,如果是想要立遗嘱的人只是在自己的日记上面或者是一些通讯备忘录上面写下来自己死亡后关于财产如何分配,对于这样的文件,在法律上面是不会被认定为自书遗嘱的。在我国的法律上面对于自书遗嘱的要求就是相关的文书资料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达,即使是文书上面没有写到这一份是遗嘱,但是该文书上面如果有想要立遗嘱的人,对于自己的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安排以及处理方法,也没有其他人提出相关的异议,那么该文书资料也可以被认定为自书遗嘱。
3.自书遗嘱上面必须要有立遗嘱的人亲笔签名。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要求之下,对于自书遗嘱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遗嘱上面必须要有立遗嘱的人的亲笔签名,只有亲笔签名的遗嘱才会被认定为立遗嘱的人自己亲手书写的,也是通过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来判别该遗嘱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所谓的亲笔签名就是必须是立遗嘱的人自己书写的签名,而不可以使用其他的诸如盖章或者是手印等来代替,没有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的遗嘱是不会产生法律效力的。
4.自书遗嘱上面必须要标注清楚相关的时间。
相关的时间一般是包括年月日三点。在自书遗嘱上面立遗嘱的人必须要写清楚相关的遗嘱时间,因为遗嘱中的时间是用来判别立遗嘱的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的重要证据。非常值得注重的一点就是年月日三点必须全部齐全,缺一不可。
以上就是自书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认定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另外,有在遗嘱的有效构成要件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则需要对遗嘱进行公证处理,并形成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