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受胁迫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受胁迫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受胁迫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3-05 00:01:26 已帮助393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本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打个比方,本公司如果是公安局,那么分公司就是派出所。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本公司所有。


3、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本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


4、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本公司,不能自行独立承担责任,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当由本公司承担。


5、分公司可以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这是分公司和本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本公司的内部职能部门,比如财务科、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科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分公司并没有法人身份,故此不存在法人代表,若是其他的民事主体,认为代表分公司亲属合同的主体,已经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并且确定是由于合同的签署才导致了自己家的权益受到侵害,此时起诉签署合同代表的同时,也可以起诉分公司。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