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费用限额标准: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
养老保险费
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3)在领取
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
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
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4)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如果没有缴纳
生育保险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要在当地的
社保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