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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补差部分

生育津贴补差部分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2-28 05:25:06 已帮助37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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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补差 是否计税呢?都有啥标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 不征税项目包括:⑴独生子女补贴;⑶托儿补助费;⑵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⑷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部分个体人员)。 对于你的生育津贴补差 是否计税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生育津贴不包含在内,所以属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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